说起“踏车”,在我们乡村,有指踏脚车(踩自行车)上路的,也有指踏水车(脚踩水车)灌溉的,还有踏车发电看电影的……
小时候,家乡还没有通电。一到晚上,整个村一片黑灯瞎火,家家户户的桌上点着一盏昏暗的小油灯照明,有的还是用废旧的墨水瓶,在瓶盖挖一个小洞,插上灯芯做成灯呢!外出巡田或串门时,人们则提着一盏煤油灯(小马灯)照明,如果拿着手电筒出去的话,在当时就算是比较时尚了。那时,乡村最为丰富的文化生活应该算是看电影:
当听到今晚村里放电影的消息时,我们会兴高采烈地奔走相告,全村会沉浸在欢乐之中。下午放学时,我们不是急于回家,而是跑到大衙(放映场)占位(抢占有利地形),可经常被那些“近水楼台”的人抢了先机,他们大多中午时分就把自家小草席、小凳子摆放在最佳的位置。我们只能用小石头划一个圈圈算是“霸位”,而有时怕划线给别人擦掉,就搬来几块石头“筑围”,以防“外侵”;且几个要好的朋友轮流回家吃饭,做到有人“看守”,怕“大意失荆州”。那时,我们总是催促着母亲早点做晚饭, “三下五除二”地吃完,飞快地向电影场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