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远洋红头船,大都是在暹罗建造的。一方面,清代初期对造船出海限制很严,规定:“未造船时,先呈具该州县。取呈严查,确系殷实良民亲身出洋船户,取具保甲里族各长及邻户。当堂画押保结,然后准其成造。手续非常麻烦,迁延时日。
另一方面,国内造船价格远比暹罗高。自明代以来,海疆不宁,清廷在东南沿海大量的制造战船,消耗了无数的林木。可供造船用的树木,如桅木,平均生长周期需要60年,这种周期远远满足不了造船的需要。大量造船的结果,导致沿海沿江的巨材砍伐贻尽,木料供应紧张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渐突出,而北方的木料也无法替代使用。据宋朝吕颐浩《忠穆集》记载,南方木材与海水相宜,北方木材与海水不相宜,海水碱苦危害木性,所以北方船木入海不能耐久。物以稀为贵,木料紧缺导致价格飞涨。
明代后期, 陈侃奉旨出使琉球,写了《使琉球记》一书,记载其大型封舟的造价不外2500两。民间大型商船的造价也只有一千余两(张燮《东西洋考》)。但同样的大船, 清代造价至少在八千两以上(《漳州府志》),而且呈上升趋势。
与中国沿海造船木材十分紧缺的情况正好相反,中国人通商和定居的东南亚诸国,由于生长多消耗少,木材都比较丰富,质地亦佳。清人陈伦炯《海国闻见录》载,“(暹罗国)从海口至国城,溪长两千四百里……夹岸大树茂林,林木作船甚坚美。”魏源:《海国图志》也记载,“(吕宋群岛)树木约四千二百种,高约五十丈,便于建船、屋。”马来群岛各地的林木材质高大,铁力木尤其丰富,适合于造船。东南亚木材丰富,价格低廉,吸引着商人从当地运输木材回中国贩卖。
雍正七年,福建总督陈大受上书:“闽商前往暹罗贩米,言其国木材甚贱,听其造船运回。”按当时潮州人民在暹罗的社会地位,在那里造船是有方便条件的。英国人G·W·史金纳著《泰国华侨社会的分析》一书说:“在广东、福建两省所有帆船类型中,潮州人所造的,并为潮州水手所驾驶的潮州商船,是最大的,而最坚固的。”这种船是在暹罗的昭披耶河岸建造的,都是柚木骨架,柚木船板。这类木材,潮州地方不出产,在我国也极少产此类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