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潮商"关注我们 为进一步优化汕头的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鼓励和扶持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发展,提升港口竞争力,汕头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关于扶持汕头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5月2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扶持汕头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七大扶持措施,包括新增航线奖励、增加航线密度奖励、驳船航线奖励、新增集装箱吞吐量奖励、减免拖车的过桥费、中转箱奖励和海铁联运奖励。
在新增航线奖励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对考核年度班轮公司每条新增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港、澳、台航线除外)运营满一周年且一年内挂靠36航次以上的航线经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考核年度每条新增航线最高奖励50万元。 在增加航线密度奖励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对考核年度班轮公司每条原有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港、澳、台航线除外)运营满二周年且考核年度内实现挂靠航次增量的航线经营人给予奖励。以考核年度内挂靠36航次为基数,对班轮公司每条运营满二周年的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港、澳、台航线除外)完成挂靠航次增量部分,每个航次最高奖励1万元。 在新增集装箱吞吐量奖励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到,对考核年度实现集装箱吞吐量增量的港口经营人给予奖励。以上一年度完成的集装箱重箱吞吐量为基数,对集装箱码头企业完成考核年度集装箱吞吐量重箱增量部分,每标准重箱最高奖励100元。此外,对考核年度拖运集装箱经汕头辖区内收费大桥在汕头港装卸的拖车(使用年票的拖车除外)减免过桥费。 根据《征求意见稿》,从今年起至2021年,每考核年度市财政最高奖励(减免)总金额为2000万元。 来源:汕头橄榄台 声明:本文不代表我们的观点,仅供读者参考。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潮 商 文化的境界 · 财富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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